2020年9月18日 星期五

產地標示 vs 殘留量標示

目前政府單位例如衛服部、農委會,還有綠營執政地方政府例如高雄市、台南市等都開始推行「豬肉產品產地標示」或者「國產豬標章」。另一方面,時代力量黨團則開記者會鼓吹應該做「不含萊克多巴胺標章」。

一邊是以產地為主,另一邊則是以實際殘留量為主,各有優缺點。

時力鼓吹的殘留量標章精神上是以保護消費者為主,然而他可能對豬農造成傷害。台灣豬肉目前都不含萊克多巴胺,甚至也沒有其他種類的非法瘦肉精。(近幾年農委會和食藥署抽檢很嚴厲,因此已經好幾年不曾發生國內豬肉檢出瘦肉精的事情了。)外來進口豬肉僅有少部分含萊劑,若厲行殘留量標章,那麼等於只是在幫進口豬肉做產品認證,大幅提升不含萊劑的進口豬肉的競爭力(價格低又有政府掛保證不含萊劑),對本國豬肉產業構成更大威脅。加上海關抽驗其實仍會有漏網之魚,所以有的進口肉品可能明明標示著「不含萊克多巴胺」,但實際上卻含萊克多巴胺。這部分我在文章《關於食品標示3》有更詳細的討論。

民進黨鼓吹的產地標示則對台灣豬農較有利,對消費者也有保護效果。由於國產豬肉幾乎可以百分之百確定不含瘦肉精,因此消費者只要認明國產豬肉,吃到萊劑的機會趨近於0。而消費者對進口豬肉會產生懼怕,因為無法百分百確定不含萊劑,因此會降低購買進口豬肉產品的意願,轉向國產豬肉。此做法較能在外來豬肉進攻台灣市場時,幫國產豬肉穩住陣腳。

至於認為「那為何乾脆不要進口」的人,或許有空來談談歐盟為了與美國牛豬貿易問題弄得多灰頭土臉的那段歷史。可以參考我的文章《歐美牛肉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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