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萊克多巴胺的人類試驗僅有6名志願者,所以?

「萊克多巴胺的人類試驗中,僅有6名志願者,樣本很少,因此不能當作安全劑量的科學證據」

恕我完全不同意這個說法。

目前全世界的各種食品添加物和農藥等殘留物的安全容許劑量所使用的科學證據,幾乎都是僅有少量人體試驗,合併大量動物試驗,與確認動物與人類生理反應相同的類比試驗而作成,甚至例如農藥的試驗根本不會有人體試驗。

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劑量的科學驗證過程,跟世界上絕大多數的物質驗證程序相同,因此與其他物質是以相同的基準點以及相同的標準程序做出安全容許值的建議,沒道理其他的物質用這套方法都沒意見,卻惟獨萊克多巴胺有意見,這種質疑毫無道理可言。

舉冷凍薯條當中常見的添加物「特丁基對苯二酚(Tertiary Butylhydroquinone, TBHQ)」為例,他已經取得CODEX國際容許值標準,然而當年的評估程序中各種毒物學、生理反應、致癌風險等等等評估全部都是動物實驗,絕大多數是大鼠(rats)和狗(dogs),少數研究曾有可能引發胃腫瘤疑慮。唯一的人體實驗是引用一篇1967年的文獻,該研究當中有2名成年人類自願服下TBHQ供觀察它在人體當中的代謝途徑。只有2個人類接受過人體試驗,比萊克多巴胺的6個人類還少,卻沒有人質疑這個評估程序中「人類樣本太少」,甚至後來歐盟食品安全局也通過此物質用於食品添加的許可。

由此可知,用「僅有6人的試驗」這類說詞攻擊萊克多巴胺獲得國際安全容許值標準「草率、證據不足」,是枉顧事實而刻意誇大、嚇唬民眾的說法。

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某縣市政府要推行「禁止萊豬進入廚餘養豬」

笑死,廚餘養豬怕的是非洲豬瘟等傳染疫病,之前非洲豬瘟嚴重時不好好輔導全數改非廚餘,現在廚餘中濃度根本低到沒有儀器檢測得出來的萊克多巴胺,卻說要禁絕。

可以了啦!蹭議題也蹭夠久了啦!用不著這樣搞死自己下面的事務官和基層人員。

#八年來萊牛都沒被成為廚餘就是了

#依照你們的邏輯萊克多巴胺早就進入廚餘養豬了

#荒謬的首長會做出荒謬的決策

2020年12月26日 星期六

新聞:為何不強制標示「萊豬」?讀者用加拿大超市照片質疑行政院長

真的是每隔一陣子就有類似的說法,住國外的朋友到超市買了豬肉,包裝上標示了「不含萊克多巴胺」,於是可證明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政府有強制肉品須標示萊克多巴胺,台灣政府不願意做,可證明這個政府(下略一萬字批評與辱罵)。

我翻過美國的法規,白紙黑字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要求肉品須標示萊克多巴胺,這次懶的再去翻加拿大法規了,直接用另一個方式。

請這些整天在那邊「證明」外國有立法強制標示萊克多巴胺的人,只要拿出一張照片,內容有國外的肉品,包裝上明確寫著「本產品含萊克多巴胺,含量為X ppm」。只要這樣就夠了,就可以證明該國有強制標示萊克多巴胺

但他們做不到,他們永遠只拿得出標示著「本產品不含萊克多巴胺」的照片。

假如某個國家有法律規定肉品需要強制標示萊克多巴胺,那麼無論該產品有或沒有萊克多巴胺都應該標示出來,不含萊克多巴胺的產品會寫著「不含萊克多巴胺」,含萊克多巴胺的產品會寫著「含萊克多巴胺濃度X ppm」。這樣才叫「強制標示」吧!

然而到目前為止,這些人總是只拿得出「不含萊克多巴胺」的照片,卻拿不出「含萊克多巴胺」的照片。這些國家明明有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在市場上販售啊!

這說明什麼?很簡單,就是這些國家並未法律規定強制標示肉品萊克多巴胺含量,所以「有含」的商家就什麼也不標示,而「不含」的商家會特別標示,就只是為了商業宣傳罷了。

拿人家商業廣告用的標示,凹成是政府有法規強制,這種證明方式真的很瞎。等他們哪天真的拿得出清楚標示著「本產品含萊克多巴胺」的照片再來說嘴吧!

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醫學院的生化老師在哭泣

「萊克多巴胺與TAAR的結合力是搖頭丸MDMA的250倍,所以活性/毒性是搖頭丸的250倍。」

一個醫師講出這種話,他當年醫學院的生化老師在哭泣。

例如乙型阻斷劑(beta-blocker)會和人體內生性激素競爭乙型受器,有時結合力大於內生性激素,導致這些激素作用失效,達到與內生性激素完全相反的效果。難不成要說因為乙型阻斷劑對受器結合力是內生性激素的n倍,所以會造成內生性激素的n倍效果?生化要被當掉了,醫師國考怎麼通過的。

對論文超譯就是超譯,論述根本不符基本生化事實就是謠言,真的不需要再護航了。

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這不是超譯那什麼才叫超譯?

 「萊克多巴胺的毒性是搖頭丸的n倍」

這敘述的n根本就不是重點,就算某醫師把250倍改成0.25倍,我認為仍然是造謠。還是有一些人在那邊假中立,甚是連知名科普網站的寫手也在那邊護航說什麼「是原論文本身錯誤,不能因此咎責某醫師」云云,這真是噁心

某醫師引用的論文是說萊克多巴胺會和人體一種叫TAAR的受器結合,他的結合力是搖頭丸的250倍(MDMA),某醫師因此宣稱萊克多巴胺的「毒性」是搖頭丸的250倍。

這不是超譯那什麼才叫超譯?搖頭丸只會和TAAR結合嗎?搖頭丸造成的各種效果全部來自於TAAR嗎?那早年那些搖頭丸在血清素系統、正腎上腺素受器、多巴胺系統、單胺類受器等各式各樣生理機轉的研究都是屁囉?搖頭丸在多重分子生物學的路徑造成的生理反應,教科書裡那些東西都是屁囉?那些都是屁,因為我們偉大的某醫師認定搖頭丸的毒性唯一只經由TAAR來表現,所以只要和TAAR有關的,就是毒,就是搖頭丸。

好啊!那還有那些東西會和TAAR結合?酪胺類和苯乙胺類,像是巧克力、起士、海鮮、烤肉、煙燻肉、豆腐、味噌、各種酒、柑橘類水果……請某醫師告訴我們,這些東西分別等於幾個單位的搖頭丸!

某醫師現在就是要打迷糊仗,把焦點弄到「幾倍」上面去,反正無論數字是多少,只要能和「搖頭丸」、「毒」連結到一起,就足以恐嚇民眾了,這種時候那些號稱中立的科學寫手還在那邊護航說數字大小是原引用論文誤植,所以不是某醫師的責任,這真令人噁心。

2020年12月3日 星期四

到底是幾歲小孩?

對台灣來說,台美以前的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其實就已經是臺美的雙邊協議,這個協議雖然沒有到自由貿易那樣幾乎完全開放的程度,但已經算是相當不錯的了,在許多方面,美國在TIFA中讓台灣享受了相當不錯的貿易順差。

無論是怎樣的貿易協議或自由貿易協議,都不是一旦簽署之後就萬年不變的,因為各國的產業環境年年都在變化,所以每隔一陣子就需要重新檢視協議,甚至重新擬定協議內容。所以台美TIFA常常召開會談,會談中也都會有新的商議內容,確保雙方互利合作的關係能維持較高效益。

美國無論是政府,或是國會層級,兩黨重要代表人物,或者貿易代表團,都早已很明確且多次提出萊克多巴胺議題是造成台美雙貿易升級的阻礙。人家都明明白白跟你攤牌了,都跟你說你再不開放我就不打算繼續跟你談了,怎還有人幻想可以先談完再決定要不要開放?甚至還妄想可以先簽台美自由貿易協議才決定要不要開放?

也不是說必定要開放萊豬,只是選擇不開放,就要接受美國可能再也不願意續談TIFA乃至於後續自由貿易協議的結果。然而很多人又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一直鬼叫說是政府無能,無法簽訂台美自由貿易協議。神經病嗎?

甚至日本主導的CPTPP也要求要有一致的貿易規則,目前CPTPP所有成員國都開放萊克多巴胺,台灣竟然還有人妄想能在沒開放萊劑,和人家貿易規則都不相同的情況下加入CPTPP,然後說沒有趕快加入就是政府無能、失職,這是在演那齣?

萊豬開放有好有壞,不開放也有好有壞,反正就是做出選擇然後接受選擇所造成的後果。怎會妄想可以同時享受開放和不開放的好處,且同時避免開放和不開放的壞處,然後別人滿足不了這種癡心妄想,就要說他無能。到底是幾歲小孩?

2020年12月1日 星期二

PTT八卦板果然名不虛傳

在PTT八卦板上被眾網友說很專業的文章,批評台灣對豬肉產地認定是用「屠宰地」,所以美國萊豬會以活體運來台灣屠宰,洗產地變成「台灣豬」。

這種不會發生的事,我已經在上一篇文章反駁過了。

看到這種文章竟然被網友說專業,我真的冷笑,這個人不是很瞭解實際情形,大概就是拿一堆各國法規塞滿文章,就可以把網友唬的一愣一愣了。

怎麼說?看看他的文章裡說:「在美國用萊克多巴胺餵了一年的豬,blablabla」

笑死我也!

目前肉豬的育成大概200天就可以屠宰,超過210天以上反而瘦肉開始減少,肉質變差,哪個豬農笨到把肉豬養了一年還不送屠宰的?根本完全不懂,寫個文章在唬人嘛!

而且萊克多巴胺不會用在小豬,因為效果不好,反而長得慢,所以都是用在中大豬,而且大概在屠宰前一個月開始用,效果最好,C/P值最高。所以美國豬農就算要使用萊克多巴胺,也頂多使用一個月,誰跟你用一年?

連最基本的養豬情況都搞錯,然後在那邊亂寫亂湊,還可以被稱讚專業好文,PTT八卦板果然「名不虛傳」。

關於「洗產地」問題

看到PTT上有人批評「台灣的豬肉產地認定是以『屠宰地』為準,所以如果美國萊豬送來台灣才屠宰,那產地標示會是『台灣』,所以只買『國產豬』也會買到萊豬。」

好喔!就是民眾黨前陣子在吵的「洗產地」的問題嘛!

目前我國對於豬肉原產地的認定,的確是以「屠宰地」為基準。可是別忘了台灣是海島,要把活體動物運送到台灣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尤其像是豬或牛這類大型動物,用飛機運送是一定不可能,又貴又有貨倉減溫減壓導致動物死亡的問題,因此都是海運。

台灣的確有從國外進口少量的種豬來做育種交配使用,但是這些種豬往往身價不凡(有血統證明),長途海運過程還要細心呵護,因此成本不斐,沒有豬農會笨到餵他們吃萊劑,更不會笨到把他們當肉豬屠宰。

我實在想不到有哪個商人會笨到想對台灣輸入活體肉豬來屠宰,光是運費就所費不貲,加上海運時程長,還需要專業人員在船上照顧,還要載運一批運送過程要給豬吃的飼料。台灣對於活體動物的輸入也有嚴格的法規,光是要通過海關、動植物防檢局等等檢疫流程,可能十天半個月,甚至一個月。豬隻在屠宰前最後的一個月原應體重增加最多,對商人來說最有經濟價值的一個月(萊劑也是用在這一個月),那個傻子會讓自己的豬隻這樣折騰導致增重變慢?

真的再不信,不然去查查台灣海關進出口統計,這十幾二十年來進口了多少非育種用豬嘛!(好啦!幫你查好了,16年來總共只進口31頭豬,而且都是小豬,體重根本不是拿來屠宰用的,像105年一次進口了20隻,每隻約3公斤,估計是有血統認證拿來當寵物養的迷你豬。)

至於美國活豬送到加拿大屠宰,就變成加豬,所以加拿大雖然號稱不用萊劑養豬,但加豬仍可能含萊劑。是啊!所以才會叫大家唯一認明台灣國產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