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 星期四

萊克多巴胺在國際上的情況

 【國內可使用 and 可進口】

目前允許自己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也允許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口的國家如下:
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玻利維亞、巴西、巴拿馬、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瓜地馬拉、厄瓜多、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尼加拉瓜、祕魯、委內瑞拉、巴貝多、澳洲、紐西蘭、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南非、香港。

(澳洲、紐西蘭只允許豬,不允許牛。)


明令國內不可使用 but 可進口】

目前國內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但允許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口的國家有日本(牛豬)、南韓(牛豬)台灣(目前牛,2021年將開放豬)和新加坡(見註一)。


【明令國內不可使用 and 不可進口】

有明令禁止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同時禁止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口的國家包括歐盟27國、中國(見註二)、俄羅斯。


【國內可使用 but 對於進口肉品則規範不明

越南(見註三)


【沒有明確法令規範】

世界上其他國家其實並未對萊克多巴胺有任何法律或法令上的規範,這些國家有些是因為國內食品安全機制根本還沒有建立,對各種食品添加劑、殘留物規範仍是空白。很多則是因為窮困而國民肉品消費極低(例如孟加拉每人每年肉品消費只有3.29公斤,相較台灣人將近80公斤),自己國內肉品市場很小,也幾乎沒有進口肉品市場,所以根本沒有經銷商提出申請,導致沒有相關法規建立。

這些國家的政府對於自己國內畜牧產業是否使用各種乙型受體素其實也搞不清楚,更別說在根本沒有外國進口肉品的情況下,還會去訂出這些食品添加物、殘留物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無法把他們說成是「禁止萊克多巴胺」,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對萊克多巴胺的相關規定是空白無規範」。

此外,伊斯蘭國家以及傳統猶太國家對於牲畜的眷養與屠宰方式有一定宗教上的標準,因此這些國家根本不會從非伊斯蘭/猶太地區進口肉品,當然就不會特別做出針對美洲為主的進口肉品是否允許萊克多巴胺的規範。要在這些國家討論進口肉品的殘留物問題根本毫無意義,把他們算進「禁止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口的國家」來說誰多誰少是非常奇怪的。


許多網傳文章都寫說全世界有160多國「禁止」萊克多巴胺,這數字大概就是把全世界的國家數量減去有明確法令允許的27個國家所得出來的。這些文章當中,真正能表列出明令禁止的國家,也都是歐盟27國、中國、俄羅斯(以前還包括台灣),沒看過他們列得出其他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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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新加坡今年設定了萊克多巴胺最大殘留容許量(Maximum Residue Limits) ,從2020年5月1日開始允許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輸入。在此之前,新加坡對萊克多巴胺沒有明確法令規範是否允許或禁用。


註二: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至今對國內的肉品採驗,仍有不小比例含有各種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例如2019年吉林的採檢報告當中,就有11.36%的樣本含有Clenbuterol、Salbutamol 或Ractopamine,這還僅只是對這三種乙型受體素做化驗,有沒有更多其他種類的乙型受體素就不知道了。


註三:越南在去年的動物飼養法與飼料通告當中,將原來在「動物飼料禁用物質列表」裡的萊克多巴胺剔除了,這通告在2020年1月1日生效,也就是萊克多巴胺在越南將不再禁用,越南國內的畜牧業可開始使用萊克多巴胺。對於進口肉品是否明文規範仍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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