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5日 星期一

開放萊克多巴胺豬肉雜談

 唉......這次開放萊克多巴胺進口豬肉議題果然開始在立法院白熱化了,吵得滿兇的。

也好,至少先在自己國內吵,吵一吵有個最終結論再去和外國使者談,也比較知道自己國家的底線在哪裡。總比2009年時我國仍因美國有狂牛病而禁止美牛輸入,我們的政府卻在完全沒有民意機關知情的情況下,就由外交人員跟美國AIT簽訂了開放美牛議定書,承諾台灣開放美牛進口。這件事公諸於世後一片譁然,國安會祕書長被要求到立法院備詢時,還宣稱議定書的法律位階大於國內法律,所以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這件事我前幾天寫過了,到了2010年,我們的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又很神奇的立了法,讓美牛進不來,違背了2009年的開放美牛議定書內容,等於我們片面對美國毀約。兩國外交,一旦失去誠信而違約,這是很嚴重的事情,美國只是停止了對台灣的貿易對談,而沒有到WTO尋求對台灣貿易制裁,已經是很客氣的了。國際間知道此事,未來與我們有任何外交往來,也都會採取更加防衛的姿態,因為我們有這樣一個汙點。這也是後來2012年明明美國再次爆發狂牛症,當時的執政黨挾著立院多數黨的優勢,瘋狂祭出甲級動員,死也要重新修法開放美牛在同一年就要趕快進口的原因。沒什麼,就是修正自己犯的蠢錯誤罷了。

這次美豬事件政府同樣霸道,但至少沒有笨到跟人家先簽了貿易協定,才回過頭來在國內那邊操作試圖補救。議題爭議很大,吵是保證會吵,但至少這一切都還是在跟他國簽訂協議之前,無論最後吵出來結果是什麼,都不至於因此造成片面毀約、外交失信、損害國格。

另外,一堆人都說當年開放美牛時有條件,有要求30個月以下才可輸台,所以狂牛症風險低。可是,其實當時的議定書裡沒有這條,當年國安會秘書長蘇起也在立法院證實,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沒有寫明限制三十個月齡以下牛隻。很令人難接受的事實吧!

後來美國對台只輸入30個月以下牛隻,是AIT官員僅用信件承諾的,即使沒有白紙黑字寫入契約,他們仍然遵守諾言,或許這事實讓某些人更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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