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8日 星期四

「美豬總量管制」的提議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在民進黨中常會提出「美豬總量管制」的提議,被媒體拿來大作文章。

如果我是蔡英文,我也會臉色鐵青。台灣已經是WTO的成員了,和美國也在WTO的規範架構下完成雙邊諮商(台美TIFA),因此在國際貿易就應該遵守WTO規範,硬要違約,那各國其實可以群起攻之(貿易場上),可不是開完笑的。

幾個WTO的基本原則:

1.普遍最惠國待遇原則:各成員之間不得有歧視性貿易措施,例如不可以限制進口地區或對不同國別採取差別關稅。

2.關稅減讓原則:各成員之關稅須朝減讓方向努力,且不得片面變更或取消減讓承諾。

3.普遍消除數量限制原則:一般情況下,WTO之成員不得以關稅以外之配額、輸入許可證等措施來禁止或限制進出口數量。

4.國民待遇原則:任何國家對來自其他會員國之輸入品,不得低於本國產品所享受之待遇,即對國產品與進口產品之待遇不得有雙重標準。

5.諮商原則:成員間的貿易爭端應先由雙方相互諮商,若不能在合理期間內達成協議,得提交會員大會裁決。

要對美豬進行總量管制,那就是直接宣佈台灣不甩上面第一點和第三點,這不只是有無得罪美國的問題,而是等於直接告訴全世界台灣不想尊重國際共識,什麼WTO?We don't care. 屆時世界各國也可以不用尊重台灣,WTO大會玩起貿易制裁,真的我們就哭哭了。

這種涉及國家權益與國格的事情,無論誰當總統聽到都會臉色鐵青,覺得靠腰你們民代可以不要亂提有的沒的提議嗎。


對國內豬農的保護措施其實很需要技巧,必須迂迴拐彎避開既有的WTO貿易規範,像是直接說什麼成本補貼、保證收購、政府收購調控、成立公家豬社調控市場等等都是行不通的,另外什麼「百億基金應用在補貼國產豬價」這種方式也非常直接違反WTO原則(上面第四項),對台灣有出口豬肉的國家若真的想弄我們,就可以上到WTO大會要求仲裁,然後實行貿易報復,到時就不是產業面臨更大競爭壓力而已,而是直接產業全死,甚至波及其他產業一併被貿易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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